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5-2026年铁路运行安全保障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及应用评估认证服务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5-2026年铁路运行安全保障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及应用评估认证服务项目(CT2025052316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采购人相关要求,供应商提供科技铁路运行安全保障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及应用成果评估认证服务,内容包括科技成果查新、科技成果评价,并出具科技查新报告、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及评价证书。
1.6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141509.43元,适用增值税税率6%,预估含税金额150000.00元。
1.7采购内容:主要采购铁路运行安全保障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及应用评估认证服务。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人数量为1名,份额100%。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141509.43元,供应商所报的不含税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主要采购铁路运行安全保障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及应用评估认证服务。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成止,以先到者为准。
2.3交付期(编制时间要求):供应商应于采购人下达订单后2个月内完善并提交铁路运行安全保障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及应用评估认证服务相关报告。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注:审查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供应商合法运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2控股、管理关系:
(1)控股管理关系更新描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含)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万元(含);
注:(1)类似业绩范围:科技成果评估认证服务类类似业绩。
(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相互销售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等必须是供应商的:①如分公司应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业绩均认可;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业绩不予认可;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等资料不得通用。
3.4人员要求:供应商为该项目配备一支不少于3人的技术服务团队,主要人员应为在职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1名,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3年及以上的科技成果评估评价相关工作经验;
(2)技术服务人员:2名,负责具体服务工作。所有服务人员均须具备1年及以上的科技成果评估评价相关工作经验。
注: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与本参选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或2024年12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参选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且对应人员不纳入评审。②学历证明资料:须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扫描件或学信网截图,原件备查;③从业经验证明材料:须提供工作简历表,认定简历表中填写的工作年限(毕业时间年限小于简历表中填写的工作年限,则简历表中填写的工作年限不予认可,工作年限以提供的最高学历证明材料的毕业时间起开始计算)。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20年1月1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1月1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技术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不同供应商在递交的参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审查应答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6联合体: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详见应答承诺函。
3.7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审查应答承诺函。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
A.如分公司应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应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应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规范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3日23时00分至2025年05月27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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