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一期给水工程监理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527号(项目代码:2209-320000-04-01-799558)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12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一期给水工程监理一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给水工程,起自龙景路,终至昆仑山路,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沿230省道埋地敷设。其中过河段采用SIA Wb自铆接口球墨管,并涉及两处D1620过河钢管迁改。本项目主要管径及长度为:球墨DN100,长约650米;球墨DN150,长约200米;球墨DN300,长约450米;DN400,长约1800米;DN500,长约5600米。螺旋钢管D1620×18约150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G635-01-JSJL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给水工程及施工期间临时工程等的施工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包括上述施工范围内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费用、进度、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
涵盖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计划施工工期为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5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不小于1600万元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5 中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②2021年5月0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工程造价不小于1600万元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③无在监项目(提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监项目);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其近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6日13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6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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