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沿江街道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30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为建设发展需要,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
择优选择 12 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沿江街道自2025年6月27至2026年6月26日,并且服
务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出具造价咨询成果性文件。具体包括:(1)
工程发承包/招投标阶段各类项目审计;(2)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
(3)竣工结算阶段审核等。具体服务街道办事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委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沿江街道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沿江街道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
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
定,本项目公告“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
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
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条(2)-(6)”中涉
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2、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执业证书要求: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资格证书
及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社会保险要求: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来(2024年11月-至今)
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
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
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会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
供社会保险证明缴费材料处理(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6 09:00到2025-05-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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