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为进一步提升长春分行公司授信押品管理水平,切实强化公司授信押品的风险缓释作用,落实押品管理要求,防范押品价值评估风险,降低评估费成本,现拟开展“中信银行长春分行2025-2028年公司押品评估机构选聘”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服务对象:范围包括对中信银行长春分行全辖各经营机构(含吉林分行)的吉林省内押品。
拟入围机构数量:本次采购拟入围4家评估机构。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后1年,服务期限内提供的服务符合甲方相关要求,甲乙双方对于采购合同服务期到期后,有意愿继续延续与原采购合同内容的,按甲方审批结果履行合同相关顺延工作,每次最多可顺延【12】个月,自动顺延次数最多为【2】次。
使用方式:根据甲方系统随机筛选结果选定使用。
违约责任:合作的押品评估机构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与押品评估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评估报告应明确评估价值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若由于押品评估机构过错,押品实际处置变现价格低于授信评估快速变现价值超过50%,则押品评估机构须至少赔偿我行融资本金损失的20%。
其他要求:每年能够向甲方提供不少于一次押品评估相关培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或异常经营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招标人纳入禁用、退出名单的(包括不仅限于投标人前置审查系统中出现禁用、退出名单及重大风险提示等)。
9.投标人应具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评估资质证书。押品评估机构以分支机构申请入围的应具有有效评估资质,须提供其总公司法律授权文件及该分支机构的真实信息,应同时具有以下评估资质1.一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2.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地评估资质;3.从事资产评估资格。
10.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评估师队伍比较稳定,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业务实力能满足客户要求,能够出具服务时效承诺。
11.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1个金融行业的同类抵质押品评估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若合同中未体现相关的内容(指:服务范围/内容、服务期限)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12.不得在招标人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往合作中存在合同违约、泄露金融系统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登录)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每天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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