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前经营中心矿、焦槽除尘器优化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承德市双滦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双滦审批投资备【2025】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铁前经营中心矿、焦槽除尘器优化项目EPC总承包。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正式设计蓝图30日历天内全部交付,且设计进度不得影响现场施工进度。 质量标准:设计、设备、安全、环保、消防、建安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工程范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分别对炼铁事业部4#炉一次(88万m3/h)、5#炉西(88万m3/h)、受料槽除尘器(52万m3/h)、矿槽(90万m3/h)除尘器改造。将下装式滤筒改为上装式,滤筒选用褶皱式滤筒;根据新选型滤筒对孔板进行重新设计制作,优化喷吹安装方式;优化除尘管道路径,将3#、4#高炉矿焦槽除尘分开,实现三、四炉分开运行,高炉检修时同步对除尘器进行检修,保证除尘器稳定运行;将50万除尘器管道改造,改造后除尘器带3#、4#炉矿、焦槽槽上除尘;对供料系统9条上料线路布料车进行升级,确保通风槽与吸尘罩精准定位,实现高效除尘。 以上工程量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2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它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6 09:00至2025-06-03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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