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山东乡村振兴实践研究院EPC项目已由德州市陵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州市城乡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 2.建设地点:丁庄镇幸福大道以东,董羊皮村以西,马颊河以南,平陵河以北 3.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33302.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5776.1平方米。 4.计划工期: 总工期:395日历天,其中: 设计周期:30日历天(自发包人提供相关完整基础资料起计),配合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施工总周期:36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出具的开工指令为准,施工周期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总服务周期至项目投产)。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含完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整个项目的配套设施服务并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包括方案图、效果图及施工图等)、施工图送审资料的报备等所有内容; 施工包含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的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服务。即本项目达到交钥匙工程,确保达到工程质量合格,使用要求满足发包人使用要求及国家和地方标准。同时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及招标人的要求,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及其他相关的审批、审查工作等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设计费用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标准取费的55%计取,以上费用各投标人不可竞报,以上费用各投标人不可竞报;施工费下浮率不低于2.25%。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预中标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须为施工方。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4.其他: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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