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孟津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2、项目编号:JTD-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控制费率(最高投标限价):0.71%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孟津区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道路建设项目监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包划分:共1个包
(5)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6)服务地点:洛阳市孟津区。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监理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不得有在监工程,并出具成交后无在监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9日,每天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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