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垫片框架协议,项目业主为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垫片框架协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垫片框架协议
2.1.2招标编号:072
2.1.3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碧甲村委会洪埔村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1.4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含税包干承包的形式进行报价。本项目的产品报价为综合到货固定单价(包括不限于商品成本、税费、运输、储存、包装、技术服务费、第三方检测费、局部调整费用、产品利润、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人力成本、质保期费用,或有费用及合同没有列明但系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需的工作和服务的费用、投标人所有的风险、义务和责任,以及合同中明确说明由投标人承担的成本与费用等),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涨价因素及相关政策调整因素等,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 |
0724-2520N1473141 |
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垫片框架协议 |
采购各类规格的金属缠绕垫及密封圈,以实际完成供货量数量进行结算。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为品牌垫片制造商;或者为品牌垫片制造商授权代理商,并持有授权代理证书。同一品牌或者同一垫片制造商只能一家单位参与投标,如果有两家及以上单位用同一品牌或者同一垫片制造商的产品参与投标,两家单位同时废标。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承包商黑名单或灰名单。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如投标人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方有权做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第(3)、(4)、(5)、(6)、(7)点情况的声明函并附上(7)点中1)、2)、3)项的截图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1)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总价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垫片供货的合同业绩,供货范围至少包括工作温度为-168°C或以下的盘根、工作温度为-196°C的缠绕式垫片。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签字或盖章页、能清晰显示合同供货范围的合同资料等作为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买方名称、项目名称、最终用户、供货内容、合同总价等信息;如发现投标人业绩有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5月23日00:00至2025年5月29日16:00(北京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6日0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72007275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mi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7572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