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JZR
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宿舍楼安全节能提升项目(二期)-东区3#、4#、5#宿舍楼监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 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19 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 号文);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 号文);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兵财库7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8)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9)《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123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技术力量雄厚,综合业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5月23日00:00至2025年5月29日00:00(北京时间)
售价:¥2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 月3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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