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吕梁市汾阳市
一、招标条件
汾阳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汾审管投资发(2022) 72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汾阳市财政资金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 18077㎡(约 27.12 亩),总建筑面积 3773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4548㎡,地下建筑 13188㎡。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图书馆、图书馆报告厅、美术馆、档案馆、文化馆及附属用房等,设置停车位 195 个(其中地上停车位 15 个,地下停车位 180个)及道路、绿化工程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标段范围内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总投资额:29155.05 万元;
建设地点:汾阳市禹门河公园南侧,西河北路西侧;
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汾阳市财政资金筹措解决;
监理服务期限:委托之日起至所监理的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为止(包括缺陷责任期 12个月及质量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 1 标段,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4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05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6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一、招标条件
汾阳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汾审管投资发(2022) 72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汾阳市财政资金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 18077㎡(约 27.12 亩),总建筑面积 3773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4548㎡,地下建筑 13188㎡。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图书馆、图书馆报告厅、美术馆、档案馆、文化馆及附属用房等,设置停车位 195 个(其中地上停车位 15 个,地下停车位 180个)及道路、绿化工程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标段范围内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总投资额:29155.05 万元;
建设地点:汾阳市禹门河公园南侧,西河北路西侧;
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汾阳市财政资金筹措解决;
监理服务期限:委托之日起至所监理的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为止(包括缺陷责任期 12个月及质量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 1 标段,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4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05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6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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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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