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ZC(请登录)
2、项目名称:涧西区综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7335.14元
最高限价:587335.14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是否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 |
1 |
1 |
涧西区综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
587335.14 |
587335.14 |
是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工程概况: 涧西区综治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4 工期:60日历天;
5.5 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6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 文明工地目标:参照市级文明工地执行;
5.9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10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响应文件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8日,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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