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针对物联网数据对接平台服务。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指标点位对接授权维保、重大危险源视频对接维保、区平台和省平台对接服务维护、物联网设备搬迁服务、物联服务器系统升级服、DCS与GDS接口对接维保服务、视频搬迁服务等。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甲方指定的服务内容。
1.4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1.5服务地点:宜昌市猇亭区。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2,093.00元人民币(含税总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类似项目(技术服务、维保服务)业绩至少一例。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本项目人员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配备2名(1名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名低压电工作业)。
注:以上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资质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缴纳单位须为该供应商,否则不予认可)。
2.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2.6供应商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询比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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