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概况
2025年深圳市轨道交通与沿线城市开发建设协调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下载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谈判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22
2.项目名称:2025年深圳市轨道交通与沿线城市开发建设协调技术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
5.采购需求:目前,我局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修订条款(第6章交通设施)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修订轨道安全保护区、规划控制区及规划控制预警区内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规划资源357号)等相关规定对轨道线路通道、场站用地进行平面刚性管控,若完全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开展轨道交通与沿线城市开发协调工作,对沿线城市开发建设项目影响较大,不利于我市集约节约用地。为更加精细化指导我市轨道交通沿线城市开发建设,在保障轨道交通设施用地的同时,也要实现沿线城市开发建设科学合理开展,有必要开展建设项目与规划轨道线路工程协调工作,从平面、竖向等方面分别提出轨道线路和建设项目的协调建议。因此,为确保轨道线路规划功能实现、保障轨道交通后续可实施性、支持沿线城市开发建设、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非常有必要开展轨道交通与沿线城市开发建设协调技术服务,并作为今后每年度定期开展的常态化工作。
6.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按相关办法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考核任务。
7.服务属性:本项目为非长期服务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至开标当日,未有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第五章谈判应答文件格式-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如供应商存在未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提供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登录后的基本信息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4)受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
(5)应答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按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四、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
2025年深圳市轨道交通与沿线城市开发建设协调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下载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7日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22
2.项目名称:2025年深圳市轨道交通与沿线城市开发建设协调技术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
5.采购需求:目前,我局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修订条款(第6章交通设施)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修订轨道安全保护区、规划控制区及规划控制预警区内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规划资源357号)等相关规定对轨道线路通道、场站用地进行平面刚性管控,若完全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开展轨道交通与沿线城市开发协调工作,对沿线城市开发建设项目影响较大,不利于我市集约节约用地。为更加精细化指导我市轨道交通沿线城市开发建设,在保障轨道交通设施用地的同时,也要实现沿线城市开发建设科学合理开展,有必要开展建设项目与规划轨道线路工程协调工作,从平面、竖向等方面分别提出轨道线路和建设项目的协调建议。因此,为确保轨道线路规划功能实现、保障轨道交通后续可实施性、支持沿线城市开发建设、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非常有必要开展轨道交通与沿线城市开发建设协调技术服务,并作为今后每年度定期开展的常态化工作。
6.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按相关办法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考核任务。
7.服务属性:本项目为非长期服务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至开标当日,未有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与合规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第五章谈判应答文件格式-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如供应商存在未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提供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登录后的基本信息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4)受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
(5)应答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按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四、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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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