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4号15号泊位工程(15号泊位码头水工部分)检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4号15号泊位工程(15号泊位码头水工部分)检测(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建设一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码头岸线长度291m,设计年通过能力376万t。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基槽及护岸开挖、码头水工建筑物、引桥工程、护岸工程、港池疏浚、港池水下炸礁、辅助用房平台及辅助用房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桩基地基检测、验证性检测、交工验收检测和施工期、运维期(前三年)监测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或规范要求必须进行的其他检测等。 2.3 检测服务进度要求 检测服务期:54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至招标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为止。 2.4 检测服务质量要求 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要求和标准客观、公平、公正独立进行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并按时、按量完成检测任务。出具的检测报告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并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要求: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证书(或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证书)、水运工程材料甲级证书和有效的CMA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 财务能力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提供2022年、2023 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 3.3 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至少1项水运工程检测业绩。 3.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检测师:不少于 2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4)检测员:不少于 2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员或助理试验检测师资格。 3.5 信誉要求:(1)最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在最近三年(自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①交通运输部或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②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除的投标人;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犯罪、行贿记录。(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不接受异地试验室形式开展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请登录)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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