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数据中心(智慧园区)项目运营管理项目
1.2项目编号:HBC
1.3项目地点: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内。
1.4招标内容及范围:
根据智慧园区项目的运营管理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9个层面的工作:
1、运维基础设施服务,包含数据中心、机房配电、暖通、弱电、智能系统、服务器、监控软件等的7*24小时运维支持;
2、IT设施及云平台服务,包含云操作系统、虚拟主机相关运维、平台网络支撑、问题解决、7*24小时运维值守、业务及数据迁移辅助等;
3、业务迁移咨询服务,包含对园区用户的业务调研、系统迁移对接、日常运维监控、流程梳理等;
4、运营指挥中心人员值班监控运行情况,负责园区视频监控系统故障处理。
5、各网络设备IP地址规划,网络配置、网络安全保障;各服务器安装操作系统、服务器故障处理。
6、数据库优化配置、故障处理、应急响应。
7、提供软件系统运营服务,包含智慧园区各业务系统、云操作系统、Linux操作系统、Windows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相关系统运营管理和故障处理;
8、园区、企业信息化咨询服务,信息化使用能力提升培训服务。
9、负责数据中心的参观接待工作。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最多可以续签一次合同。
1.7招标控制价(含税): 118.0156万元,其中不含税价为111.3355万元;注:超过以上限价的均作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各包投标人均须具备:
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不低于本次每包采购金额的信息化系统运维管理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起往前推算五年),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管理问题,在纪检部门无行贿等违纪、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拟);
④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的规定,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附查询结果“截图”;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 年5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 年5月2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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