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采购条件 | |
郯城经济开发区智慧停车场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郯城经济开发区智慧停车场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郯城经济开发区智慧停车场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项目位于郯城经济开发区师郯路北500米,恒通路东侧,占地面积67333.34平 方米(合100.1亩),总建筑面积12931.48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为 停车场区域,占地面积70亩,主要建设停车场区、业务中心、消防泵房、消防 水罐(2个)、戊类仓库、工具间、维修车间、洗罐车间、初期雨水池、事故水 池等,各类货运车辆停车位152个。二期为商业区域,占地面积30.1亩,主要 建设综合楼、餐厅、站房、储物间、充电桩等 | |
5.预算金额:5000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或已中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不间断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仅限于设计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等活动, 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5.资审方式:资格后审,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 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5月21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5年05月27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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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手机:130513020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angzhen@dlzb.com
电话:010-53340867
QQ:37703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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