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抚尾闾大型灌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赣抚尾闾大型灌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西省赣抚尾闾整治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江西省赣抚尾闾大型灌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南昌市;
3、工程概况:赣抚尾闾灌区位于赣江南昌水利枢纽、八字脑闸、塔城枢纽调控水位受益的赣江、抚河尾闾区域,涉及昌联、溪霞、赣修、恒湖、蒋巷、南新、成朱共16座中型灌区和部分小型灌区,以及军山湖地区,涉及南昌市扬子洲、新建区、南昌县和进贤县等县(区)28乡镇,土地面积332.3万亩。是以尾闾河道和军山湖为主要水源,溪霞、秧塘等中小型水库为补充水源的引提水大型灌区工程,规划灌溉面积约150万亩,匡算总投资约100亿元。
4、工程投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30万元,最终合同结算价以可研批复灌溉面积结算,即若可研批复灌溉面积高于或等于150万亩,则合同结算价按中标价格进行结算;若可研批复灌溉面积低于150万亩,则最终服务费用按可研批复灌溉面积/现阶段灌溉面积(150万亩)*中标价计取,且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可研或初设批复中相关金额;
5、招标范围:江西省赣抚尾闾大型灌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本编制、环境监测、组织专家评审等,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第六章 招标人要求”;
6、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后至本项目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服务任务完成节点:2025年7月底乙方完成项目环评报告送审稿编制,2025年9月下旬配合取得项目环评批复。
7、质量要求:须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本项目拟派人员须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项目负责人)应当为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投标人近3年(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从成立时间起计)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状态及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投标人使其无法履约本项目的情形。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于2025年5月21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止(北京时间)……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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