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阆中市江东新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一标段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阆中市江东新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阆发改〔2024〕305号、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阆中市江东新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阆发改〔2025〕1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阆中市城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其他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阆中市城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规模及投资额:新建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能力为5000m3/d。投资额:16139.29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监理1个标段;标段投资额:702320.00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业绩。注: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还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5月21日 00时00分 开始,……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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