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的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新建桥梁工程施工第二标段(二次)已由以《关于大杨树镇富民村四组桥梁项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鄂交字51号)备案,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与地方配套,工程计划投资655.9067万元。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新建桥梁工程施工第二标段(二次)
2.2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
2.3建设规模:大杨树镇富民村四组桥梁项目,该桥位于C063富民村至C020线K1+769处,新建桥梁全长为13.5米,桥梁宽度8米,引道长168.633 米。
2.4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控制价 (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CQZB2025-013 |
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新建桥梁工程施工第二标段(二次) |
136 |
72.1670 |
大杨树镇富民村四组桥梁项目,该桥位于C063富民村至C020线K1+769处,新建桥梁全长为13.5米,桥梁宽度8米,引道长168.633 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固化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
2.5工程质量: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未办理、变更上述资质,则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6日,每日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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