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建工业厂房(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备〔2024〕1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工业厂房监理(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本项目用地面积约33319.17平方米,新建1幢办公楼(1#)、4幢车间(2#、3#、4#、5#)及地下车库(6#)、开闭所(7#)、门卫(8#),总建筑面积约为81011.28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9714.51平方米。受监工程造价约26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 算价(万元) |
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 |
新建工业厂房监理 |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250 |
550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项目(须扫描上传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请登录)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5-19 00:00至2025-05-2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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