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监理已由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长岛绿能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包括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管网安装工程),具体以施工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人要求为准。监理范围: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存档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工期为: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至2025年10月30日前竣工并验收合格。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管网安装工程)施工工期为: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至2025年10月15日前竣工并验收合格。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存档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投入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的招标活动。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开展监理工作的能力。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依照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关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函附件内容,在开标现场进行公示。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9日 15:00至2025年05月26日 15: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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