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泰州市营业网点及生产办公场地改造造价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含税)。
1.3项目地点:泰州市
1.4合同期限:三年
1.5本项目预计采购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内容
采购内容 |
单个项目预算金额 |
采购单价限价 |
项目权重 |
造价服务 |
100万元以下(不含) |
2000元/个 |
80% |
超100万元(含100万元) |
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70% |
20% |
备注: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规定执行。
1.6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1.7中标人数量:1人
1.8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单价若高于“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4.报价一览表”的报价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承诺能够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资质。提供在本单位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10.投标人须在泰州范围内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泰州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或承诺派驻专门服务团队。(投标人须提供泰州市当地营业执照或有效期内的泰州市当地房屋租赁合同且承租人需为投标人或承诺书加盖公章,以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或租赁合同,或承诺书为准。)
11.投标人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投标本项目;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05 月 20 日 8 时 30 分至2025年 05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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