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三级防控体系、园区一园一档系统、LDAR管理平台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三级防控体系、园区一园一档系统、LDAR管理平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通州湾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建设交通局,项目代建单位为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二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综合楼(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江安路1号);
2.2 建设规模:二标段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
2.3 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
2.4 交货地点: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
2.5 交货期: 120日历天, 中标人需在2025年08月31日前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初验收及交付使用等工作。
2.6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7 招标范围:二标段: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拓展区)硬件设备设施、一号港池硬件设备设施、碳监测硬件设备设施等;具体详见供货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且是能够 承担本招标项目实际实施能力的投标人;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与生态监测监控类似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 一不可。
3.5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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