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殷公开-2025-9 2、项目名称###市殷#****##市管理****信息络智慧城管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批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殷公开-2025-9-1 ###市殷#****##市管理****信息络智慧城管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批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云计算平台、数据安全系统###市政、软件平台、运行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交付期:签订合同后90日内;********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一年;********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资格性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意: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取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重点审查中标、成交供应商,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其他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一并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将按照政府采购法顶格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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