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月度25日)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第1个结算周期已挂账结算值的80%,在第12个结算周期内无息付清第1个结算周期已挂账结算值的剩余20%,以此类推。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供挂账材料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以甲方指定方式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供应链金融产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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