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邀请合格的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国网山东电力鲁软科技公司智慧能源分公司2025年战新产业第三十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
标号 |
分 标 名 称 |
分 标 编 号 |
1 |
外壳附件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01 |
2 |
通道数据采集单元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02 |
3 |
通道信息监测分析组件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03 |
4 |
台区自动化设备维护配件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04 |
5 |
隔离开关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05 |
6 |
隔离变压器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06 |
7 |
终端设备结构件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07 |
8 |
充电设备智能检测组件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08 |
9 |
单相计量设备检测组件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09 |
10 |
计量资产采集交互组件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10 |
11 |
感知终端接口转接线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11 |
12 |
充电设备指示灯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12 |
13 |
直流充电控制模组代加工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13 |
14 |
7kW交流有序充电终端代工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14 |
15 |
充电站基础设施施工材料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15 |
16 |
调试终端及配件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16 |
17 |
全自动充电组件采购项目 |
CY0625SWWP30FF17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应答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采购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3)如采购人要求所投产品须需具有有效试验报告,则有效试验报告由权威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应答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8)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普通合伙企业、自然人除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普通合伙企业、事业单位除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标号 |
项目名称及包号 |
采购方式 |
厂商要求 |
业绩要求 |
认证证书 |
生产许可证或检测合格证(入网许可证) |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3C认证证书 |
生产厂房 |
备注 |
1 |
外壳附件采购项目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制造商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内具有壳体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小于20万。(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 |
/ |
/ |
/ |
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 |
2 |
通道数据采集单元采购项目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集货商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内具有通道监测设备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小于5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本批次采购业绩均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内容页,签署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截图)。 |
/ |
/ |
/ |
/ |
/ |
/ |
3 |
通道信息监测分析组件采购项目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制造商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内具有通道监测设备产品累计销售额度不小于5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本批次采购业绩均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内容页,签署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截图)。 |
/ |
/ |
/ |
/ |
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 |
4 |
台区自动化设备维护配件采购项目(包一)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集货商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内具有配电自动化相关配件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截图)。 |
/ |
/ |
/ |
/ |
/ |
/ |
台区自动化设备维护配件采购项目(包二) |
||||||||||
5 |
隔离开关采购项目(包一)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制造商或代理商 |
制造商: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内具有开关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80万。 代理商: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内具有开关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80万。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截图)。 |
/ |
/ |
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
/ |
制造商: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及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 |
隔离开关采购项目(包二) |
||||||||||
6 |
隔离变压器采购项目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制造商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内具有隔离变压器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截图)。 |
/ |
/ |
/ |
/ |
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 |
7 |
终端设备结构件采购项目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制造商 |
2022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具有终端设备类绩不少于5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截图)。 |
/ |
/ |
/ |
/ |
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 |
8 |
充电设备智能检测组件采购项目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制造商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检测装置销售业绩业绩不低于80万。(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
9 |
单相电能计量检测组件采购项目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制造商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现场检验装置销售业绩或者板卡加工类业绩不低于100万。(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
10 |
计量资产采集交互组件采购项目(包一)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制造商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内,智能计量库房相关业绩累计不少于100万。(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 |
/ |
/ |
/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 |
计量资产采集交互组件采购项目(包二) |
||||||||||
计量资产采集交互组件采购项目(包三) |
||||||||||
11 |
感知终端接口转接线采购项目(包一)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制造商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内,线束类相关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小于10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
感知终端接口转接线采购项目(包二) |
||||||||||
12 |
充电设备指示灯采购项目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制造商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指示灯类销售业绩累计不少于40万。(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
13 |
直流充电控制模组代加工采购项目(包一)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制造商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充电桩销售业绩累计不少于80万。(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
直流充电控制模组代加工采购项目(包二) |
||||||||||
14 |
7kW交流有序充电终端代工采购项目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制造商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交流充电终端销售业绩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
|||||
15 |
充电站基础设施施工材料采购项目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集货商 |
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建筑材料或电气材料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80万。(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 |
/ |
/ |
/ |
/ |
/ |
16 |
调试终端及配件采购项目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集货商 |
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具有调试终端及配件销售业绩累计不少于5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 |
/ |
/ |
/ |
/ |
/ |
17 |
全自动充电组件采购项目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制造商 |
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具有自动充电组件设备或作业型机器人等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累计不少于2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 |
/ |
/ |
/ |
/ |
/ |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5月19日09:00时至2025年5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5.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09: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