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路房屋拆除(广陵村、乐稼村叶家组、刘西组、范东组部分等)项目2.项目需求###市孤山镇人民政府拟拆除广陵村、乐稼村叶家组、刘西组、范东组部分等,总面积约********m²。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本项目所涉范围内房屋、构筑物及附属物的人工拆除、清理、外运等全部工作。拆除的旧料等归中标人所有(不含建筑垃圾),由中标人自行处置,并向招标人支付残值费。3.最低投标限价:********元/m²4.履约期限:7日历天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资质不得在江苏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中显示动态不合格****状态,查询址如下:(https://********:********/ms/admin/#/open/dthc-list);3.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招标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2)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信用中国”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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