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万元
5.最高限价:5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
6.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并提交成果。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如有减、免、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零申报证明)。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须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未被责令停业的、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提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承诺函。
(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记录。投标人可自行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 年 05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05 月 23 日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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