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凤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及二期建设工程室外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凤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凤发改可研68号;关于凤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二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凤发改可研368号
1.4 项目代码:2019-3(请登录)
1.5 招标人:凤台县人民医院
1.6 项目业主:凤台县人民医院
1.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11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不采用“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凤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及二期建设工程室外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请登录)
2.5 建设地点:(请登录)
2.6 建设规模:凤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及二期建设工程室外工程项目位于凤台县凤城大道以南、新湖路以北、西韩路以东、前进路以西。本项目室外工程占地面积74322平方米,其中景观面积约57000平方米,包括室外综合管网,园建道路,景观绿化,室外楼梯,汽车坡道玻璃顶盖,蒸汽管道等附属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3500万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充答疑文件等约定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投标社保声明函。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拟派项目经理提供到岗履约承诺书(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承诺)。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信誉要求:投标人按照信誉要求提供①~③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或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信息);
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3.9 安徽省外建筑企业中标后须按省(市、省管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备案手续。
3.10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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