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2025年新龙镇桉树林改造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叁拾玖万叁仟肆佰叁拾伍元叁角伍分(¥2393435.35)
(五)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2025年新龙镇桉树林改造项目 |
1(项) |
人民币贰佰叁拾玖万叁仟肆佰叁拾伍元叁角伍分(¥2393435.35) |
2、项目类型:工程类;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 年 12 月;
4、本项目的详细参数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领购时间:2025年05月16日起至2025年05月23日(节假日除外),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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