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范围及要求:通过现场勘察、资料分析,辨识和分析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针对危害因素等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1.2工期/服务期/交货期:30日历天,投标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1.3最高限价:10万元(含税,税率:6%);
1.4结算付款方式:报告完成经矿方技术人员验收合格,乙方开具税率为6%的合同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半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剩余30%质保金待13煤充填开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后两个月内支付给乙方。
项目费用采用承兑汇票或现汇支付。执行一般计税,税率随国家财税政策调整而调整。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须开具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出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2资质要求: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分别包括煤炭开采业、采矿业;
2.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正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4业绩要求:自2022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2.5财务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能自负盈亏,企业的投入产出、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均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经济履约能力;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4)投标人在最近两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违约合同现象;未被纳入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 营往来限制名单(最新修订)》;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16日9时起至2025年5月21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