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
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薛家湾供电公司 2025 年 4 月第二批服务框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薛家湾供电公司 2025 年 4 月第二批服务框架公开招标
2.2 本次招标内容: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框架协议期限 |
框架入围家数 |
最高限价(费率) |
1 |
薛家湾供电公司 2025 年-2027 年委托培训框架招标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 年 7 月 30 日 |
3 |
教学服务费率不超过师资费及杂费总额的23% |
说明:
1. 有效投标文件的个数满足开标条件且有效投标文件的个数>框架入围家数即可启动后续程序。
2.报价说明:
①本次采购实行费率的报价方式:投标人只能提报一个费率,如提报多个不同费率,则视为多个报价,否决其响应。费率作为价格分计算的依据。
②费率报价方式的说明:投标人通过自行测算,并考虑完成项目目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参照预估金额进行费率报价。
3.框架期限内预估金额:标段1:3880000元;
框架期限内预估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协议期限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4.框架入围分配原则:标段 1:原则上按照项目估算金额第一名占 37%,第二名占 33%,第二名占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2 专用资格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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