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招标内容:采购贵阳邮区中心容器车间内的容器进行清理、清退、调拨、卸装等服务工作的主供应商一家、备选供应商一家。采购服务期为2年。
3.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3质量标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遵循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满足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里约定的技术标准。
3.4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3.5标包划分:无标包划分。
3.6采购预算:301.31万元,据实结算。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1.31万元,月日均处理量单价限价0-4(含)万件:????????????? 0.1218元/件;4万件以上:0.0879元/件,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须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
3).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的任意时间,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 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应提供其股东构成情况明细,如供应商为上市公司的,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评标委员会要对投标单位股东构成情况进行核查,对投标单位有同一股东的,要深入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记录在评标报告中。(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9).因业务流程冲突,目前已参与贵阳邮区中心同场地内部处理(含工单处理)环节的外包项目且正在履行合同中的供应商不可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须承诺在贵州邮政储蓄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且通过该账户进行结算。(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1).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贵州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3).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详见《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6日09:00分至2025年5月23日下午17: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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