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证明(2024年08月01日以来在本单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其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②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闫敏
手机:1372007275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mi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7572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