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 |||||||||||||
于洪区城中村改造甘官片区细河路北一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备案。以沈于发改审字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于洪区城中村改造甘官片区细河路北一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仙女河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于洪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仙女河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信号工程、照明工程、标志标线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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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3月10日 开工至 2025年06月08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相关内容;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其它要求:(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4)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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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请登录)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05日 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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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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