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ZB******** 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2025年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项目(04包 供暖、给排水、设备安装等及其他相关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万元/年 最高限价(元):80万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石河子大学2025年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项目(04包 供暖、给排水、设备安装等及其他相关维修改造)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80万元/年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石河子大学2025年6月20日-2026年6月19日单项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的校园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主要包括供暖、给排水、设备安装等及其他相关维修改造,以合同期内实际施工内容和预算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质保期结束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不允许参加此次项目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三项 建筑业”,全部工程须由中小企业承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须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上完成区外建筑施工企业进疆信息报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其他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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