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6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采购项目,项目送审投资额约4亿元(±5%以内,不含土地费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采购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采购: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6、供应商应提供如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内容不全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
期内的;(3)供应商应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
未满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14 09:00到2025-05-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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