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一年3800000元;三年11400000元
最高限价:一年3800000元;三年114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东区和西区的后勤全方位一体化服务,含卫生保洁(主要包括:室内外所有部位、门前广场、清除杂草、垃圾等)、垃圾清运等)、安保及秩序维护(主要包括:停车场车辆秩序管理,室内、外秩序维护管理,夜间值班巡逻,消防、监控、安全等)、设备设施保洁维护(主要包括:标的物内外所有设备设施及建筑物日常维护、巡查、值守等)、会议服务(主要包括:会议室的日常保洁、会议服务、音响调试等)、医疗辅助(导医、预约、陪检、运送等)、停车管理、陪护工管理、设立保洁用品消洗中心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6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6月4日8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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