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县草场至闫城营公路工程已由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以《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和林格尔县草场至闫城营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呼交发﹝2025﹞2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非国有投资0.00%,招标人为和林格尔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和林格尔县草场至闫城营公路起点位于小草场村南,顺接拟建沙尔沁镇至盛乐机场公路,路线向西经草场村北、岱州窑南、后猛独牧北,终点止于闫城营村西,和林与托县交界处,顺接拟建托克托县闫城营至S103公路,路线全长13.364公里。其中空港纵22路至Y603段3.096公里完全利用,建设里程为10.268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采用14.5米,路面宽度14.0米,设计洪水频率1/50,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2工期
本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06月20日,共365日历天。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共73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06月20日,缺陷责任期共12个月。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工期要求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E1501002025051302001001 |
和林格尔县草场至闫城营公路工程施工标段 |
路线全长13.364公路,其中建设里程长10.268公里。 |
和林格尔县草场至闫城营公路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5747.0343 |
E1501002025051302001002 |
和林格尔县草场至闫城营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标段 |
和林格尔县草场至闫城营公路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
110.5757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施工标段: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2020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
监理标段: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2)近5年(2020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施工标段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监理标段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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