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核科学城多功能实验平台项目、科学城11号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房屋面积测绘服务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嘉核科学城多功能实验平台项目、科学城11号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房屋面积测绘服务(采购编号:404C-FW-GKJT-25-0969),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1项目名称:嘉核科学城多功能实验平台项目、科学城11号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房屋面积测绘服务。
2.2服务地点:甘肃嘉峪关。
2.3服务期限:各项目自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完成并出具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2.4服务范围:完成嘉核科学城多功能实验平台项目、科学城11号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房屋面积测绘工作,出具满足嘉峪关市办理不动产证要求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提供证书复印件)。
(2)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界限与不动产测绘)(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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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人代表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人代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响应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查询内容遗漏等情况),评审专家在现场可进一步查询和核实,查询和核实的途径不限于上述三个网站,也可通过核链慧眼、企查查、天眼查等第三方网站;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截图。
3.4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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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其评审前三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存疑,评审专家可要求响应人现场查询补正。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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