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 FJSS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8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5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尤溪县殡葬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含初步概算) |
1.00 |
98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尤溪县殡葬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含初步概算) |
项 |
元 |
980,000.00 |
总价 |
无 |
(2)报价明细要求:
尤溪县殡葬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含初步概算)
序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尤溪县殡葬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含初步概算) |
尤溪县殡葬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含初步概算) |
项 |
元 |
980,000.00 |
总价 |
无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05月14日起至2025年05月20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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