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41216.07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1216.07 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温县消防救援大队新洛路消防站后院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和相关服务。
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 1.1-1.5 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国家工商机关部门合法的合格有效且具备“园林绿化”经营内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3 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供应商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北京时间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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