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QT
2.2项目名称:1915工程海水水质全分析
2.3项目概况:项目规划建设5台华龙一号压水堆机组,全厂共用一座海水 淡化设施。全厂统一规划、分期建设,本期工程建设2台华龙一号机组及其配套 辅助设施。根据《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设计规范》(NB/T 10979-2022),海水淡化 工程的设计输入需要近1年的海水水质全分析报告。需要对海水取水口附近的海 水水质进行全面监测,为海水淡化系统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资料。
2.4 招标范围:海水取水口附近为期一年的海水水质全分析,详见附件1: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海水水质全分析技术任务书》(编号:1915- JO0RSC05版次:A)
2.5项目地点:福建省
2.6服务期:1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 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 近5年内(2020年3月 — 至今),具备海水水质全分析项 目工作类似业绩至少1个,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封面页+签字盖章页+工作内 容及范围页)
(7)其他要求: 本项目具有海水CMA资质要求的要素为33项:水温、盐 度、透明度、色度(水色)、NH₄ 、Ca²+、Mg²、铜、锌、铅、铬、镍、锰、氯化 物(氯离子)、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硫酸盐、总碱度、pH、氨氮、COD、 BOD、浊度、总磷、油类、溶解氧、悬浮物、全硅、非活性硅、TOC、细菌总数、 溶解固形物。投标人海水CMA认证的检定范围需覆盖70%以上的上述水质检测 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发售时间: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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