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广安高新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邻发改9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邻发改9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邻水县鼎屏镇。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3189万平方米,新建多层工业厂房、倒班房、门卫室,建设停车位674个,以及配套厂区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管网等配套设施。
2.3交货期: 9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电梯42台。(电梯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承担本项目全部电梯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报验取证、操作人员培训及指导、缺陷处理、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服务和后期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2.6 交货地点:邻水县鼎屏镇渝邻大道126号。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其销售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取得销售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同一厂家同一产品型号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 月14 日……下载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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