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中安油气(一期)地质工程一体化服务试油项目项目
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在中国石化石油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登录招标投标平台(https://sinoesp.com.cn:7781/cms/index.htm),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并投标。
本2025年度中安油气(一期)地质工程一体化服务试油项目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65.0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石化经纬有限公司巴州胜利测录井分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中石化经纬有限公司巴州胜利测录井分公司。
2.1 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区块位于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七克台镇,距七克台镇8km,距鄯善县城30km。
采购人现就“中安油气(一期)地质工程一体化服务试油”项目部署的约16口一体化工程服务承包进行选商。本次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试油设备及搬迁安装、人工、试油服务及部分附件等
2.2 标的物:地质工程一体化试油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约16口井全部服务结束。
2.4 服务地点: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七克台镇。
2025年度中安油气(一期)地质工程一体化服务试油项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
持有合格有效的质量健康安全环境(QHSE)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修井或试油服务业绩不少于2个。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提供能反映有效业绩内容及合同主体的合同主要部分及签字盖章页)或项目委托单位的业绩证明或其他材料
本项目须指定一名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一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响应人需承诺成交后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总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应在响应人所在企业相应岗位工作,提供劳动合同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连续自然月的社保证明。(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试油队长等)
机具设备要求:提供修井或试油作业相关配套设备。备注:须提供设备和仪器采购、租赁发票或合同、检测证明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容;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由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投标人至邀请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采购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投标人需提供由法人或授权代表人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投标人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响应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承诺已购买或在入场资质验收前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须覆盖全部入场人员。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05月12日 09:00:00至2025年05月17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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