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燃气管道入户升级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ZZ
1.2采购人:哈尔滨市建筑设计院
1.3(请登录)
1.4采购内容:完成哈尔滨市燃气管道入户升级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全部工作内容,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5中标/中选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中标1家供应商。
1.6最高限价:385,160.00元,其中燃气工程质量检测服务254,360.00元,市政配套工程质量检测130,800.00元。
2、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
2.1具体内容及要求:完成清单要求工作内容,并出具成果文件,须协助采购人完成质量检测等相关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
2.3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付款方式: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同时具备省级(含)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CG)。
3.1.2财务要求:无
3.1.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其他要求:
3.1.4.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4.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3.1.4.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须提供网络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1.4.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须提供网络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形式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管理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釆购活动,请于2025年5月12日到2025年5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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