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方式:询价;
5.采购预算:340200元;
6.最高询价限价(折扣系数):0.945;
7.采购需求:供应蔬菜类、肉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产类、米、面(粉)、食用油、干调类、冻品等,详见询价通知书;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9.供货地点:长春市二道区阜丰胡同77号;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125号);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注册、询价通知书获取、响应确认
1.时间:2025年05月13日08时30分至2025年05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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