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25年度供应商增补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
为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2025年度供应商增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度供应商增补(标段一:倒流防止器)
2025年度供应商增补(标段二:橡塑立管保温)
2025年度供应商增补(标段三:PPR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2025年度供应商增补(标段一:倒流防止器):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2、本次品牌申请入围接受厂家或品牌授权代理商代为提交申请登记资料,如为代理商
的必须有品牌厂家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授权有效期不少于1年);
3、同一品牌仅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如同一品牌存在重复申请人的,在报名截止前,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品牌生产厂家书面盖章确认信息,如无法提供生产厂家书面盖章确认信息
或生产厂家书面盖章确认信息存在模糊、歧义,招标人有权拒绝该品牌所有申请);
4、申请入围品牌必须按要求提供完整品牌入围登记资料,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经查
证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则将被列入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黑名单,并且该投标申请人3年内
不得申请入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年度供应商:(1)已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停
止承接相关业务或列入黑名单管理的;(2)在申请进入2025年度供应商时隐瞒重要情况、
提供虚假材料的;(3)无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025年度供应商增补(标段二:橡塑立管保温):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2、本次品牌申请入围接受厂家或品牌授权代理商代为提交申请登记资料,如为代理商
的必须有品牌厂家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授权有效期不少于1年);
3、同一品牌仅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如同一品牌存在重复申请人的,在报名截止前,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品牌生产厂家书面盖章确认信息,如无法提供生产厂家书面盖章确认信息
或生产厂家书面盖章确认信息存在模糊、歧义,招标人有权拒绝该品牌所有申请);
4、申请入围品牌必须按要求提供完整品牌入围登记资料,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经查
证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则将被列入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黑名单,并且该投标申请人3年内
不得申请入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年度供应商:(1)已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停
止承接相关业务或列入黑名单管理的;(2)在申请进入2025年度供应商时隐瞒重要情况、
提供虚假材料的;(3)无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025年度供应商增补(标段三:PPR管):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2、本次品牌申请入围接受厂家或品牌授权代理商代为提交申请登记资料,如为代理商
的必须有品牌厂家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授权有效期不少于1年);3、同一品牌仅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如同一品牌存在重复申请人的,在报名截止前,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品牌生产厂家书面盖章确认信息,如无法提供生产厂家书面盖章确认信息
或生产厂家书面盖章确认信息存在模糊、歧义,招标人有权拒绝该品牌所有申请);
4、申请入围品牌必须按要求提供完整品牌入围登记资料,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经查
证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则将被列入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黑名单,并且该投标申请人3年内
不得申请入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年度供应商:(1)已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停
止承接相关业务或列入黑名单管理的;(2)在申请进入2025年度供应商时隐瞒重要情况、
提供虚假材料的;(3)无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12 09:00到2025-05-2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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