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5-1810 |
项目名称 |
青兰高速公路双埠至河套段改扩建及连接线工程(前阳互通立交北向匝道工程)设计技术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青岛市 |
采购人 |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服务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采购 |
采购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服务期 |
签订合同后至项目交工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100% |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兰高速公路与华中路交叉处,为前阳互通立交北向匝道,包含东向北C匝道、北向东G匝道、北向西F匝道、西向北H匝道。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包括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等工程。本次实施青兰高速前阳互通立交2对北向匝道,H匝道长约1621米、F 匝道长约536米、C匝道长约298米、G 匝道长约970米,宽度均为10.5米,为单向单车道/两车道;设置3进4出匝道收费站1处。项目总占地14.7688公顷,其中新增永久占地12.1444公顷,用海0.3174公顷。 主要技术标准:新建匝道宽均为10.5米,F、H匝道为单向单车道匝道,C、G匝道为单向两车道匝道,设计速度为50公里/小时、40公里/小时;互通立交匝道及相交道路路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0g,相应的基本烈度为VI度;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按规定执行。 |
2.2采购范围 |
1. 前阳互通立交北向匝道工程路线、交叉工程、桥梁涵洞工程、排水、临时工程、改路改沟、征地拆迁、工程量清单、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编制办法规定的相关工作以及配合甲方招标规划中约定的施工配合、后期服务等工作。 2. 上述成果应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并通过设计院集团的有关审查。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各包段的资格要求 |
对供应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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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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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2项类似项目服务业绩(类似项目为一级公路及以上或其他高等级道路工程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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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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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需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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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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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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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 1 个包段,且允许中 1 个包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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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5 - 05 - 12 09 : 00 至2025 - 05 - 14 17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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