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条件:
(1) 通用资格要求:
Ø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Ø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Ø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Ø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Ø 参加询价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或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3) 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应具有制造或销售与本次询价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绩至少1个(业绩以合同个数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主要业绩清单,须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盖章页、设备内容清单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4) 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2023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满上述日期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上述资料)或供应商提供询价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封装在一起),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供应商还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 供应商须提供缴纳增值税证明,纳税所属期须为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证明材料须为银行缴纳增值税付款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如供应商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须提供增值税零申报的纳税申报表作为证明材料)。
(6) 供应商须提供自身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附件8)。
(7) 供应商近三年不得存在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不允许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查询方式:①搜索两个关键词“供应商名称”和“行贿罪”(截图一)②搜索两个关键词“供应商名称”和“骗取合同”(截图二)。
(8) 不允许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允许供应商近三年有败诉的且影响履约项目的法律纠纷。供应商须提供无不良记录声明。
(9)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允许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允许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允许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为供应商已被处罚且在处罚期内或被列为黑名单;不允许被北京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声明。
(10)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11) 不允许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供应商参与铁路产品询价,否则将按合同进行追责。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3.发售询价文件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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